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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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舒緩社員於繳交稅項時的經濟壓力 用途:繳付稅項(薪俸稅) 還款期:六期至十二期 貸款額:總繳稅額的兩倍 申請期限:四月三十日截止申請 優惠計劃:(甲)於申請獲批後,即時免「壹期利息」優惠,及 (乙)如條件符合,可獲最多百分之六十利息回饋。 形式:(一)該項「稅務貸款」「壹期利息」優惠,特以銀行自動轉賬形式存入獲批貸款申請的社員銀行戶口內。 (二)社員於獲批「稅務貸款」後,如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該社有權於其股金戶口或申請福利項目中扣回「稅務貸款」優惠中豁免的「壹期利息」的相等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 a.社員未能以銀行自動轉賬形式成功完成首期還款;或 b.社員提前清還貸款而還款期少於六期。 (三)於清還該項「稅務貸款」後,如條件符合,社員可獲貸款利息回饋*1。 (四)每名社員於該優惠計劃申請期限內,只可申請上述的優惠計劃一次。 該社保留絕對權利隨時取消、增加或更改「稅務貸款」優惠計劃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而恕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異議,該社董事會保留一切最終決策權。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399-7878與該社職員聯絡。 下列計算表為(A)沒有優惠計劃及(B)同時享有「稅務貸款」兩項優惠計劃的實際支付利息比較:
*註1:免「壹期利息」優惠及「60%利息回饋」必須於申請貸款時,連同貸款申請書一併呈交。 *註2:此金額為每月應付平均利息及未包括首月日息。 *註3:此利息金額依每期如期還款,並無提前還款計算。 *註4:此利息金額依社員同時成功獲得免「壹期利息」優惠及「60%利息回饋」兩項優惠計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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