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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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申請 社員可透過以下途徑申請退股+: 1. 傳真或遞交已填妥的「退股申請表」(表格2),至該社旺角華僑商業中心辦事處(傳真號碼:2399-7833)或各福利辦事處,或 2. 使用「查數易」電話系統(電話號碼:2399-0500)直接申請退股 +註:退股即指提取於該社的部份股金(儲蓄)。 社員可到該社旺角華僑商業中心辦事處或各福利辦事處索取「退股申請表」或經「查數易」電話系統索取傳真表格,亦可到該社網頁www.hkpcu.org下載表格。 互助社每逢星期一及星期三處理社員的退股申請*,一般而言,申請退股的金額將存入社員於該社紀錄的銀行轉賬戶口,有關詳情,請參閱下表:
注意事項: 1. 若社員提取其全部股金(儲蓄),即作退社論,故在任何情況下必須保留最少五元於股金戶口及按月儲蓄,以保留社籍。 2. 根據儲蓄互助社條例第十三條,當社員獲批貸款後,除非其股份結餘較貸款結餘為大,才可提取其差額,否則不可退股。 3. 為確保符合申請社員福利項目的條款及細則,社員須依時儲蓄及還款,並維持股份結餘不少於五千元。 貸款申請 社員必須親自到該社旺角辦事處或各福利辦事處辦理貸款申請,並須出示委任證或政府僱員證及附上近期的薪俸結算書及住址證明副本,如為特別貸款,則須另附證明文件。 貸款委員會每逢周一及周三審批社員的貸款申請*,一般而言,獲批的貸款金額會存入社員於該社紀錄的銀行轉賬戶口,有關詳情,請參閱下表:
*註:如遇公眾假期或特別事故,處理退股及審批貸款申請的日期將順延,並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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