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協作機制小百科(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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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宣傳處二○○二年正式成立,為深圳市公安局的內設機構之一。宣傳處的職責跟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大致相同,主要負責組織、協調、策劃、督導和宣傳全市公安機關不同層次的警民互動活動,並與人大、政協、統戰部門和各商會等組織溝通協調,加強警察公共關係建設,及擴大公安宣傳影響。而宣傳處共設有綜合科、新聞影視科和警察刊物科三個部門,其職能主要如下:
綜合科
新聞影視科
起初《都市110》是由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廣電集團合辦的一個綜合性節目,每天晚上都會有二十分鐘廣播,而播出的內容主要是公安的新聞和專題。但經過多次改革後,由○六年起,《都市110》完全交由深圳電視台製作,而宣傳處則派出三名記者前往電視台採編節目,現時每天於《都市頻道》內播映,每集都有不同題材,播放時間為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至十二時,內容跟《警訊》十分相似。 除負責該電視節目外,新聞影視科還負責很多其他職責,包括負責組織、攝製、審核、發布公安電影新聞;聯繫新聞媒體,組織協調有關採訪活動;策劃及製作電視專題片;負責召開新聞發布會;組織策劃全局大型警民互動活動以加強警民合作意識; 以及維持公安網絡的日常運作和網上新聞的編輯等,可謂集警察公共關係科影視聯絡組和傳媒分課的職能於一身。
警察刊物科
參考資料來自《警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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