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罪科人員獲頒感謝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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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於○六年二月至○七年五月,該名長居日本的商人委託案中被告為代理人,代為處理其在港的證券戶口。期間,被告在五次證券交易中,利用複雜騙局,從該商人的證券戶口中合共盜取港幣一千一百三十四萬元,並把贓款隨即電匯至澳門。 商罪科人員接報當日,成功拘捕被告。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罪成被判入獄三年九個月。此外,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亦成功於澳門全數起回該筆贓款及交還予該日本商人。 錦旗頒授儀式二月二十六日在商業罪案調查科舉行,該日本商人專誠由日本來港,親自將錦旗頒發予商罪科警司陳崇成,表揚調查人員的專業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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