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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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家長正安排子女參加暑期活動,過一個又充實又有意義的假期。大家有否考慮讓子女到內地或海外親身體驗當地文化及風土人情? 警察福利基金的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旨在資助人員的子女善用暑期,到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讓他們有機會體驗不同文化,以拓闊國際視野、增強自信及提升溝通技巧。 該資助計劃提供九十三個名額,供高級警司或以下職級人員的子女申請,但之前曾獲警察福利基金資助修讀暑期課程者除外。資助名額按實際人員的比例分配如下:
有意申請的人員請參閱以下資助計劃條款。
資助計劃條款 (一)申請人必須是現職人員,其子女必須是親生或合法領養。 (二)申請人的子女必須於四月十六日年六月一日時為十二歲以上至二十一歲以下,即在一九八八年六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 (三)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為人員,只由其中一人遞交申請表格。 (四)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開辦有關課程的機構和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兩地除外),惟須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規校內課程將不獲資助。 (五)暑期課程一般指在六月至八月舉行,並必須由真正知名的機構或組識開辦,並須獲得警隊認可。 (六)所有申請均以該辦事處的決定為準。
資助計劃內容 每名初級人員子女的最高資助為港幣三千元、總督察、高級督察和督察子女的最高資助為港幣二千元、高級警司和警司子女的最高資助則為港幣一千元,或每名子女學費的百分之七十,以較少金額為準。
申請辦法 申請人應填妥刊載於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的申請表格,並為其子女呈交二○○七至○八學年(必須包括下學期)的成績單副本,以證明他們在校內取得中等或以上成績。申請截止日期為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填妥的申請表及所需的證明文件請交 軍器廠街一號 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 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 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 〔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2〕
其他資料 如報名人數超過資助計劃的名額,申請結果將以抽籤形式分配。 抽籤暫定於六月五日上午十時三十分於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會議室舉行,結果將透過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公布,並以電子郵件網絡發出個別通知。 若申請成功,申請人須於六月二十六日前,向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2〕呈交暑期課程的詳細資料、入讀課程確認書等有關文件。詳情請參閱確認通知。 申請人交妥證明文件後,財務科會支付資助款項。 若任何人成功申請後,其子女缺席有關課程,而缺席原因又不為警隊接納,須全數退還資助款項。 參加者回港後,將來可獲邀請協助籌辦與資助計劃有關的活動。 詳情可參閱警察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公布的內容或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電話熱線2860-320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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