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警察儲蓄互助社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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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紓緩社員繳交稅項時的經濟壓力 用途:繳付稅項 還款期:六期至十二期 貸款額:應繳稅額的兩倍 申請期限:九月一日開始至明年四月三十日止,為期八個月 優惠計劃: (甲)申請獲批後即時免「壹期利息」優惠;及 (乙)如條件符合,可獲最多百分之六十利息回饋。 形式: (一)該項「稅務貸款」「壹期利息」優惠,特以銀行自動轉賬形式存入獲批貸款申請的社員銀行戶口內。 (二)社員獲批「稅務貸款」後,如出現以下其中一種情況,該社將於其股金戶口或申請福利項目中扣回「稅務貸款」優惠中豁免「壹期利息」的相等金額,而不作另行通知: a. 未能以銀行自動轉賬形式成功完成首期還款;或 b. 提前清還貸款而還款期少於六期。 (三)清還「稅務貸款」後,如條件符合,社員(註)可獲批貸款利息回饋。 (四)每名社員於優惠計劃申請期限內,只可申請上述優惠計劃一次。 互助社保留絕對權利隨時取消、增加或更改優惠計劃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而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異議,該社董事會保留一切最終決策權。 註:只限於遞交「貸款申請」時,同時遞交「貸款利息回饋表格」的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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