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警察課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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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警察課最近贏得二○○九年公務員優質服務獎勵計劃的最佳服務承諾獎。該課視獲獎為鼓勵人員繼續為市民提供最佳服務的動力。

該課經常檢討服務承諾,並盡可能提高服務水平。該課警司蕭傑雄指出自從一九九八年提出服務承諾以來,他們一直努力朝著這個目標進發。

他指出:「雖然服務承諾是量度我們提供的服務的一個很好的基準,我們仍不斷留意社會的需要,每兩年便檢討承諾以求提供最佳服務,事實上,多項服務已達到我們所訂下的標準。」

蕭傑雄認為獲獎是認同投訴警察課全體人員的努力。他說;「獲獎對人員是一大鼓舞,我希望人員繼續盡力提升服務質素以符眾望。」

經過多年來的發展,該課可確保對投訴人達到下列服務標準:

*投訴警察課接獲投訴的兩個工作日內,嘗試與投訴人聯絡,並盡可能向其解釋有關投訴的調查程序;

*投訴警察課接到投訴的一個工作日內,會發出確認函件予投訴人;

*投訴警察課如未能在兩個月內完成全面調查,將會去函投訴人,說明調查仍在進行中,並解釋有關原因。此後,該課會每兩個月向投訴人寄出匯報調查進展的信件,直至調查工作完成為止;

*一旦投訴個案被列作「有案件尚在審理中的投訴」,投訴警察課會於三個工作日內發信給投訴人,表示已暫停調查有關投訴,直至司法程序完結後才會恢復進行調查;

*除了「有案件尚在審理中的投訴」外,投訴警察課以在四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為目標;

*該課把有關檔案送呈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之前的三個工作日內,會發信給投訴人,通知調查工作已完成,及

*對於需要進行全面調查的投訴,投訴警察課在收到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批簽通過的結果後十個工作日內,會致函投訴人,通知最終調查結果。

《警聲》將於下期介紹另一贏得公務員優質服務獎的新界北快速應變部隊。

投訴警察課贏得今年公務員優質服務獎勵計劃的最佳服務承諾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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