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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策略方針
警隊公布策略行動計劃 2010-2012

經過兩年仔細、嚴謹的審議工作,處長鄧竟成重申警隊會繼續推行現行的策略方針,並公布新的策略行動計劃二○一○至二○一二,以實踐策略方針。

處長表示︰「策略方針是指警隊須在日後聚焦的主要管理範疇。這些主要管理範疇的工作將會是警隊繼續實踐『使香港是世界上其中一個最安全及穩定的社會』這個抱負的關鍵。」

警隊四個策略方針包括推動社群參與、提高警隊人員的個人及專業質素、強化全警隊刑事情報收集及支援前線組別。

處長鄧竟成指出各級指揮官必須了解策略方針及策略行動計劃內容。

 


處長指出,當警隊○八年一月推出策略方針時,這些策略方針被視為警隊長遠的工作承擔,實踐策略方針的時間表可能會超逾通常用作規劃策略的三年期。

在談及策劃過程時,處長鄧竟成說︰「所有處長級人員均有參與制定策略行動計劃二○一○至二○一二,而且,現時的成果是經過周詳的策劃過程才得出的,因此,我可以確定警隊對實踐策略方針作出的長遠承擔。」

他補充︰「促使我們○八年訂定四項策略方針的重要問題現時依然存在。雖然我們取得了一些良好進展,但是仍須繼續全力處理這些重點範疇。」

在策略行動計劃二○一○至二○一二內,警隊訂定了十七項配合策略方針的主要方案,其中大部分建基於上一個策略行動計劃中著力推行的方案。

處長表示︰「警隊人員必須努力不懈才可達成目標,而且我們必須明白改進需時,但我仍期待透過策略行動計劃的主要方案與單位制定的措施相輔相成,未來數年取得實質的成果。」

主要單位指揮官及單位指揮官須根據策略方針和策略行動計劃二○一○至二○一二,並因應二○一○年處長首要行動項目,以及根據單位行動及管理上的首要工作,來更新其行動計劃。

處長強調︰「策略行動計劃內的主要方案是為支援策略方針而制定的措施。各級指揮官須將行動計劃和策略方針充分下達,並且就有關單位的工作特性及需要,對方案作出適切調整,以確保方案或措施維持在可應付的水平,讓警區能專注處理優先項目。」

為協助傳達策略行動計劃二○一○至二○一二的重要,處長及首長級高級人員本月將為所有高級警司或以上職級的人員,包括同級的文職及輔警人員,舉行簡介會。

處長說︰「各級指揮官必須了解策略方針及策略行動計劃的內容,並同樣確保屬下前線人員完全明白在實踐目標方面所擔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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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總督察 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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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總部總督察 黃國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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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截稿日期: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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