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常會成員會晤爆炸品處理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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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主席張震遠與該會成員蔣麗婉、黃美春、陳詠儀和林文傑,在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秘書長李百全陪同下,十二月八日參觀行動部。

當日主要環節包括實例講解爆炸品處理課的功能,及員工分享會,由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向紀常會成員解釋執行有關職務時所面對的困難及危險。

現時約有三十名人員以自願性質兼任爆炸品處理課的工作。每名人員均須完成八周的「土製爆炸品裝置處理基本課程」和每年三周的牌照續期課程。此外,他們亦需參加每月舉行的訓練日。合資格人員可處理土製爆炸品裝置的工作。

紀常會成員其後探訪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接待人員包括行動處處長古樹鴻、助理處長(行動)黃志雄及警察機動部隊校長羅夢熊,黃志雄及羅夢熊向成員簡介有關執行大型活動的警務工作及保安職務,及二○○九年東亞運動會提供的警政服務。

紀常會一九八九年二月成立,主要負責就紀律人員的薪俸及服務條件事宜提出意見及建議。該會定期探訪警隊各單位,以了解人員工作上的挑戰,以及與前線人員會面,聽取他們的意見。

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向紀常會主席及委員解釋執行職務時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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