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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
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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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人員子女走出香港,遠眺世界,接觸不同文化,擴闊國際視野,警察福利基金的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現資助人員子女到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名 額及資助金額如下: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是現職人員,其子女必須是親生或經合法領養的子女,並未曾於此計劃下獲得任何資助。如申請人及其配偶均為人員,只須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遞交申請 表格。 *申請人的子女必須於六月一日介乎十二歲至二十一歲。 *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除外),課程須在六月至八月期間舉行,由知名機構開辦,並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規校內 課程不獲資助。 申請人須填妥刊載於告示欄或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的申請表,連同子女的出生證明書及二○一○/一一學年成績單副本(必須包括下學期)親身遞交或郵寄至 該科(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2)。 截止日期:五月十七日 申請辦法及詳情請參閱告示欄或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如有查詢,請聯絡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286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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