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退役同僚协会集体回忆系列(三) 带私伙做C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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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的刑事侦缉人员一般称为便装或CID,而早期较流行的称呼是杂差或老杂,有趣的是以前从事偏门行业的人士喜欢称杂差为「车」,因为他们不用穿着军装制 服和戴帽,好像「军」字除了顶帽「冖」,所以叫他们做「车」,也称他们为「车头」,把他们当作「便装大佬」。现时的CID很难想像,在八十年代之前做杂 差,除了枪之外,有些装备都是自己购买的,即是带私伙做CID。

袋套配件

一名一九七四年开始从事刑事侦缉工作的前辈指出,当年新旧杂差都喜欢自行购买枪袋、手扣袋、子弹套和其他装备。早期便装和军装人员一样,佩带曲特 (Colt)左轮手枪,这款手枪的枪管较长,所以枪袋的设计是开口的,方便放入枪袋。后来便装人员改为佩带枪管较短的手枪,因此枪袋改成密封。当年枪袋的 设计可以因个人喜好而印上不同花纹,每个枪袋售价为数十元。

早期每个杂差都有十八发子弹,六发在枪内,另外十二发是后备子弹。他们买了子弹套后,会将子弹套穿在皮带上。后来只派发十二粒子弹,枪内六粒,另外六粒后 备。当年也有部分杂差找相熟皮具店铺,自行订做枪袋、手扣袋和子弹套,所以在八十年代之前杂差的枪袋、手扣袋和子弹套式样不一定相同。

夏威恤和猎装

侦缉人员为方便调查工作,不用穿警察制服,因此被称为便装或便衣。一名一九七九年加入便衣行列的前辈还记得:「当年做老杂,都喜欢穿短袖夏威夷恤衫,但会 将衫脚露在裤外,方便遮掩手枪和子弹套。七十年代流行猎装,我们发觉猎装的衫脚也能遮掩腰间手枪和子弹套,於是纷纷找裁缝订造,猎装一度成为我们的非正式 制服。」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九六九年一名警员的月薪为五百至六百元,当他们知道被调往警探部时,便会自行购买以上私伙装备,在还没有正式做CID,已花上他们不少工 资。

本栏由香港警务处退役同僚协会资深会员提供资料,香港大学犯罪学中心何 家骐博士和朱耀光博士,撰写有关香港警政历史变迁过程,与读者分享。今期提供资料的 前辈为黄仲基、李金华及潘国明。


一九六九年的杂差枪袋及后备子弹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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