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
謝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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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先生:
我來信是表揚東九龍總區重案組1A隊的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那種盡心盡力,鍥而不捨的精神。 去年,我往宏照道取回停泊在路邊的輕型貨車時,發現左邊前座乘客位的玻璃窗被打破,車內一部無線電對講機被偷去。 事件中我並無目擊事發經過,賊人亦無留下可追查的線索,我明白到追查該案並非易事。從運輸業界的司機消息知道,該類案件於去年年中在九龍各區常有發生,相 信警方必悉力以赴,把匪徒緝捕。 不負所望,警方經過數個月鍥而不捨的追查,終於在去年十月初,我收到東九龍總區重案組1A隊的警務人員通知,該案的匪徒已被緝捕。稍後若該匪徒在法庭否認 控罪,我便需要出席法庭作證。期後我獲通知,該匪徒在法庭承認控罪,並被判監禁二十六個月。 要不是偵查該案的警務人員投入和努力,恐怕該匪徒仍逍遙法外。在事件中,我們充分體會到香港的警務人員認真投入,鍥而不捨的工作態度。 市民羅先生
《感
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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