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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隊於一九四九年成立,最近《警訊》曾在節目內介紹現時警犬隊的運作,但三十多年前警犬隊的情況又如何呢? 警犬來源
六、七十年代的警犬,除了從外國直接購買外,也會從市民接收他們未能飼養的幼犬。警隊當時已推行「警察幼犬寄養計劃」,市民可暫時領養狗房的初生幼犬,好 讓牠們習慣與人相處,待狗隻長大到指定的年歲後,警方會從領養者接回狗隻,正式訓練成警犬。 按種專職
當年的警犬隊總部位於元朗屏山警署,規模並不大,在一名總督察的管理下,只有十多名警犬訓練員,但那時沒有專職的獸醫,如警犬患病,則要向漁農署的獸醫求 助。警犬隊在六、七十年代只有五十多隻警犬,現時已增至一百五十多隻,而服務種類趨向多元化。 警犬隊內各品種的警犬,會因應牠們的專長參與不同的警務工作。警方的緝毒犬通常選取拉布拉多品種,牠們敏捷乖巧,而嗅覺特別靈敏,最適合在現場協助搜尋毒 品。而日常隨領犬員在街道巡邏的警犬則多是德國都柏文及狼狗,牠們體型高大但服從性高,有需要時會被指示追捕或緊纏疑犯,有時更會負責搜尋證物,甚至在謀 殺案中找尋屍體。 訓練及執勤
現在我們慣稱負責警犬的警員為「領犬員」,但鮮為人知的是在六、七十年代領犬員的正式官方職銜是「御犬師」。新加入警犬隊的成員會以師徒制的形式,緊隨資 深導師學習指令犬隻的技巧。每位領犬員會被分配一隻幼犬。待領犬員和狗隻建立良好關係後,才開始正式訓練。幼犬在九個月至一歲之間開始受訓,以一對一形式 由領犬員負責訓練。 領犬員的更份是由各警區自行編排,工作時間和一般軍裝警員相同,但領犬員除了每天有一小時用饍外,會有另外一小時為警犬準備狗糧、餵食和為狗隻清潔等工 作。如狗隻病了,要帶牠看獸醫和負責餵藥。 一九六九年八三年在警犬隊工作的黄業華指出:「雖然警犬為警隊所擁有,但當某一隻警犬分配給我的時候,我便成為牠的唯一施令者,會訓練牠只聽從我的指令, 而我對牠也要負上全部責任,一人一犬之主僕關係是我們的工作理念。」 本欄再次推出由警務處退役同僚協會資深會員提供資料,香港大學犯罪學中 心何家騏博士和朱耀光博士撰寫,有關香港警政歷史變遷過程,與讀者分享,今期提供資 料的前輩為黄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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