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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已發出有關流動裝置和抽取式儲存媒體中儲存「限閱」及個人資料的新規定。 在新規定下,所有「限閱」資料及個人資料如儲存在分發給人員的流動裝置或抽取式儲存媒體上,資料必須加密處理。為協助同事遵從新規定,資訊系統部已發出參 考指南以協助人員在警隊常用的裝置或儲存媒體上使用合適的加密方法,並已上載警察內聯網資訊保安網頁中的「指引」內。 資訊系統部亦已發出備忘錄通知所有單位指揮官留意有關政策。此外,該部亦舉行路演和簡報會向前線人員介紹新政策,如職方協會每月例會和訓練及職員關係主任 會議。 資訊保安有賴人員通力合作,在流動裝置和抽取式儲存媒體中儲存「限閱」及個人資料時,請保持審慎和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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