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員福利 ─ 新生嬰兒津貼計劃
1. 計劃的目的是津貼新誕下嬰兒的社員,津貼金額為一千元。有關金額將直接存入社員的戶口內。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款及細則:
⑴嬰兒出生前不少於十二個月社齡資歷;
⑵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無間斷地按月儲蓄;
⑶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無因任何理由而延遲清還貸款;
⑷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之每月股份結餘不少於五千元;
⑸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
⑹若社員及其配偶均為該社社員,只可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⑺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內申請方為有效;
⑻如填報資料失實,申請作廢;
⑼該社保留絕對權利隨時取消、增加或更改有關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2. 申請辦法:
社員於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內,填寫新生嬰兒津貼申請表(表格5),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以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自遞交方式申請。
● 只有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