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 名 男 子 涉 信 咭 诈 骗 被 判 入 狱
两 名 分 别 四 十 六 岁 及 四 十 七 岁 的 男 子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 在 高 等 法 院 原 讼 法 庭 被 裁 定 与 假 信 用 咭 有 关 的 罪 名 成 立 , 各 被 判 处 入 狱 五 年 及 四 个 月 。
案 情 透 露 , 警 方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于 二 ○ ○ 五 年 一 月 于 一 项 以 情 报 为 主 导 的 行 动 中 在 竹 园 南?h破 获 一 个 制 造 假 信 用 咭 的 集 团 。
调 查 人 员 在 竹 园 南?h一 座 大 厦 两 个 单 位 内 拘 捕 该 两 名 男 子 , 并 在 单 位 内 检 获 三 十 三 张 假 信 用 咭 、 七 百 八 十 张 未 制 成 的 假 信 用 咭 、 一 千 零 十 三 个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号 码 以 及 一 些 制 造 假 信 用 咭 的 工 具 。
调 查 进 一 步 显 示 其 中 二 十 五 个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号 码 在 香 港 及 海 外 已 被 非 法 盗 用 , 涉 及 损 失 金 额 达 港 币 六 十 九 万 元 。 警 方 相 信 假 如 所 有 一 千 零 十 三 个 被 套 用 的 信 用 咭 号 码 均 被 非 法 盗 用 , 损 失 金 额 可 达 港 币 九 百 万 元 。
两 人 各 被 控 以 串 谋 制 造 虚 假 文 书 , 今 日 在 高 等 法 院 原 讼 法 庭 被 判 刑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九 号
完
二 ○ ○ 六 年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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