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方 行 动 打 击 小 巴 乘 客 没 有 佩 戴 安 全 带
警 方 今 早 (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 完 成 了 一 项 全 港 性 执 法 行 动 , 打 击 在 乘 搭 公 共 小 巴 时 没 有 佩 戴 安 全 带 的 违 规 行 为 。
为 了 提 醒 小 巴 乘 客 乘 车 时 做 好 安 全 措 施 以 保 护 自 己 免 受 伤 害 , 警 方 自 昨 日 (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 起 展 开 一 项 二 十 四 小 时 的 特 别 行 动 , 针 对 未 有 佩 戴 安 全 带 的 小 巴 乘 客 。
该 项 全 港 性 的 行 动 由 昨 日 上 午 八 时 起 开 始 至 今 日 上 午 八 时 结 束 。 行 动 中 , 警 方 共 发 出 一 百 六 十 五 个 口 头 警 告 及 四 百 四 十 六 张 传 票 予 未 有 佩 戴 安 全 带 的 小 巴 乘 客 。
法 例 规 定 于 二 ○ ○ 四 年 八 月 一 日 起 登 记 的 小 巴 , 必 须 安 装 乘 客 安 全 带 。 而 乘 客 乘 搭 装 有 安 全 带 的 公 共 小 巴 时 必 须 将 其 戴 上 。
自 二 ○ ○ 四 年 八 月 起 至 今 天 行 动 结 束 止 , 警 方 共 发 出 一 千 八 百 六 十 二 个 口 头 警 告 予 小 巴 乘 客 , 提 醒 他 们 佩 戴 安 全 带 , 另 外 发 出 了 一 千 三 百 三 十 二 张 传 票 予 违 例 的 小 巴 乘 客 。
警 方 强 调 , 佩 戴 安 全 带 是 小 巴 乘 客 的 责 任 , 安 全 带 能 保 障 乘 客 安 全 地 隐 固 在 座 位 上 。 任 何 没 有 遵 照 法 例 要 求 佩 戴 安 全 带 的 小 巴 乘 客 , 可 被 判 最 高 罚 款 五 千 元 及 入 狱 三 个 月 。
警 方 发 言 人 说 : 「 警 方 一 向 致 力 减 低 交 通 意 外 引 致 的 伤 亡 数 字 , 并 会 继 续 主 动 从 教 育 、 宣 传 及 执 法 三 方 面 以 提 高 本 港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安 全 」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四 号
完
二 ○ ○ 六 年 二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