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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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子 因 诈 骗 罪 名 被 判 监

一 名 三 十 岁 女 子 今 日 ( 九 月 二 十 日 ) 在 区 域 法 院 因 多 项 诈 骗 罪 名 被 判 入 狱 两 年 。

案 情 透 露 , 被 告 自 二 ○ ○ 一 年 十 一 月 起 以 一 间 电 讯 公 司 的 名 义 购 买 流 动 手 提 电 话 , 并 将 货 物 转 售 予 二 手 电 话 商 人 。 被 告 先 后 共 作 出 二 百 四 十 次 订 购 , 当 中 涉 及 七 百 四 十 二 部 流 动 手 提 电 话 , 涉 案 金 额 超 过 一 百 三 十 万 元 。

在 二 ○ ○ 五 年 八 月 , 被 告 从 电 讯 公 司 转 投 另 一 间 贸 易 公 司 工 作 。 被 告 假 冒 其 雇 主 签 发 支 票 以 支 付 较 早 前 多 项 流 动 手 提 电 话 交 易 结 余 。 但 支 票 最 终 未 能 兑 现 , 事 件 最 后 被 揭 发 。

警 方 商 业 罪 案 调 查 科 探 员 经 深 入 调 查 后 , 发 现 被 告 在 未 经 该 电 讯 公 司 同 意 下 作 出 订 购 。 她 企 图 透 过 短 期 买 卖 赚 取 利 益 , 但 结 果 导 致 严 重 损 失 。

被 告 于 二 ○ ○ 五 年 十 月 二 十 六 日 被 捕 , 期 后 更 被 控 以 十 二 项 诈 骗 及 一 项 使 用 虚 假 文 书 罪 名 。

被 告 在 区 域 法 院 承 认 所 有 控 罪 , 并 于 今 日 被 判 入 狱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十 一 号




二 ○ ○ 六 年 九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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