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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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被 控 爆 窃

警 方 今 日 ( 八 月 一 日 ) 落 案 控 告 一 名 五 十 七 岁 男 子 一 项 爆 窃 罪 。

东 九 龙 总 区 重 案 组 探 员 就 今 年 六 月 十 六 日 至 七 月 二 十 三 日 在 东 九 龙 十 个 屋?h发 生 的 连 串 爆 窃 案 作 出 深 入 调 查 后 , 于 七 月 三 十 日 于 柴 湾 兴 华?h拘 捕 该 名 男 子 。

匪 徒 的 犯 案 手 法 是 先 跟 随 其 他 住 客 进 入 大 厦 , 然 后 到 较 高 层 把 走 廊 窗 花 剪 开 , 从 走 廊 窗 爬 进 受 害 人 单 位 进 行 爆 窃 , 爆 窃 案 件 被 盗 财 物 约 共 十 万 元 。

经 调 查 后 , 东 九 龙 总 区 重 案 组 锁 定 一 名 五 十 七 岁 的 男 子 并 在 七 月 三 十 日 下 午 当 他 在 柴 湾 兴 华?h一 幢 大 厦 内 准 备 再 犯 案 时 将 他 截 停 并 拘 捕 。

该 名 男 子 将 于 明 日 ( 八 月 二 日 ) 在 观 塘 裁 判 法 院 应 讯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一 号



二 ○ ○ 七 年 八 月 一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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