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市民辱骂行为的指引

一般资讯

引言

  • 香港警务处已於2014年3月17日向警务人员发出处理市民辱骂行为的指引。这告示旨在提供有关指引的背景和使用原则,让市民了解警方推出指引的目的及该指引如何运作。


背景

  • 警队致力以专业态度服务市民。警队明白大多数市民都是奉公守法的。

  • 警队理解市民面对警务人员时,有时会情绪激动或备有戒心。虽然警务人员受过专业训练,务求以同理心和专业的态度去处理有关事件,但在执法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个别人士以辱骂、粗鲁或不合作态度对待,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或使其蒙羞。

  • 对警务人员作出辱骂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刑事或普通法罪行。因此,警务人员需根据现行法例去处理该些事件。

  • 为有效处理上述情况及统一处理手法,警方现已制定一套指引,以确保人员能於处理有关事件时仍能为市民提供专业和优质服务。指引能够让警队有效地调配资源为市民提供服务,亦可避免人员处於不合理的冲突场面。


指引

  • 指引主要是协助人员执行日常职务,例如处理市民求助个案、截停搜查、交通执法等事件。指引并不适用於警队处理公众活动情况,因为警队在处理公众活动方面有另一套程序。

  • 人员会就每宗个案的情况作出专业判断,并按当事人的行为和举报个案/投诉的性质予以适当的处理及回应。指引提醒人员在面对市民辱骂行为时须要保持克制和忍耐。如情况许可,人员应缓和场面,并注意本身的说话及身体语言,避免令情况恶化。

  • 在事件当中,如当事人没有干犯罪行,亦再没有需要警务人员作跟进处理的事情,人员完成现场工作後,及确保已采取一切合理行动,并解释警队行动理由,人员会恢复巡逻。这有助警队更有效调配资源。

  • 在某些情况下,如当事人已干犯或即将干犯罪行,人员可能需要采取执法行动。人员可在适当时候向有关人士发出劝谕或警告。如果有关人士继续其行为,而该行为可能构成罪行,例如破坏社会安宁或阻挠警务人员,人员可考虑采取拘捕行动。

  • 如在事件当中,市民对有关警务人员的处理手法有所不满,可透过现有渠道向警队反映。


总结

  • 推行指引显示了警队致力提升人员专业能力的决心,亦同时确保警队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并且有助警队将资源有效地调配。警方明白得到市民的支持和合作是对警务人员有效地执行职务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