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警務處處長首要行動項目載列警隊年內各項優先處理行動的工作重點。今年將繼承去年所確立的七個首要行動項目,並作出適度修訂。
警隊必須成功推行各首要行動項目,以確保香港繼續是一個安全及穩定的社會。
打擊暴力罪案
確保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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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前線強大警力以遏止暴力罪案,並對高風險地點倍加留意。
- 打擊暴力罪案,特別是涉及使用槍械或爆炸品的案件。
- 加強採取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打擊街黨及其活動,特別是涉及青少年的街黨活動。
家庭暴力
打擊黑社會、犯罪集團及有組織罪行
打擊黑社會活動
- 開展以情報為主導的行動及臥底行動,打擊黑社會目標人物及其活動,特別針對利用青少年犯罪的不法分子。
犯罪集團及有組織罪行
- 打擊與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罪行有關的人物及其活動。
-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交換情報,識別和打擊跨境和跨國犯罪集團或有組織罪行。
犯罪得益及洗黑錢
- 採取積極措施,調查和充公犯罪得益。
- 打擊和調查洗黑錢活動。
打擊毒品
非法販運
-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堵截毒品流入香港。
- 打擊毒販,特別針對利用青少年販毒的不法分子。
- 採取積極措施,調查和充公販毒得益。
學生及青少年吸食毒品
- 採用多機構合作和以社區為本的模式,加強學生及青少年的意識,防止他們吸食危害精神毒品。
打擊「揾快錢」罪案
- 打擊涉及詐騙的犯罪團伙,特別是針對電話、互聯網及社交媒體騙案。
- 策略性調派警隊人手,巡邏有關黑點,並採取積極措施,應付最新的「揾快錢」罪案趨勢。
- 提高市民的警覺性,並爭取社區支持,防止「揾快錢」罪案。
加強網絡安全和打擊科技罪行
- 採用多機構合作模式,加強市民對電腦及網絡安全和使用互聯網及社交媒體相關風險的意識。
- 加強與其他執法機構合作,打擊科技罪行。
- 在處理和調查科技罪行方面,加強統籌及專業知識的分享。
提高公眾安全
公眾活動
- 加強公眾對警隊在維護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全所擔當的角色及責任的理解及支持。
- 與公眾活動的組織人,傳媒和其他相關人士聯繫,增進彼此了解和爭取他們的支持。
- 有效地策劃、溝通和執行有關工作,以確保公眾活動的公共秩序及安全。
道路安全
- 採用多機構合作模式,減少致命及嚴重的交通意外。
- 重點打擊酒後駕駛、藥駕及毒駕行為、超速駕駛及非法賽車。
- 推廣行人道路安全,特別是長者以及踏單車人士安全。
重大事故及災難
- 定期進行跨機構演習以測試和改良應變計劃,為應付重大事故及災難的救援階段做好準備。
- 加強在善後階段的處理能力,以適時完成現場警方行動及開放受影響地區。
加強反恐工作
預防措施
- 加強對恐怖活動的情報收集,確保警隊隨時準備就緒。
- 提高對重要基礎設施和可能受襲的處所的保護。
做好充分準備
應變行動
- 策略性調配反恐資源,確保採取適時、有效和協調的措施,應付恐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