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承諾涵蓋下列交通警務工作:
警方會在接到非致命交通意外報告後三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同時將調查結果通知各有關方面。
若市民就定額罰款通知書 / 交通傳票作出投訴,警方會在接到投訴後進行調查,並在兩個月內將調查結果告知投訴人。若調查未能在兩個月內完成,相關的調查進度會以書面形式告知投訴人。
警務處會定期對上述服務標準進行監察。
警務處會全力及盡速對交通事項進行公正而徹底的調查。
警務處歡迎市民對改進服務提出意見。儘管警方已盡全力,有時亦可能未能夠在既定標準回應時間內完成調查工作。如你想查詢延誤原因,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與發生意外地點所屬的交通報案室聯絡,電話號碼如下:
港島 | 3661 1620 |
西九龍 | 3661 1654 |
東九龍 | 3661 1636 |
新界南 | 3661 1710 |
新界北 | 3661 1684 |
大嶼山 | 3661 1694 |
如欲查詢有關定額罰款通知書 / 交通傳票的事項,可親臨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查詢櫃枱。地址是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你亦可致電 2866 6552(共5條線)接通交互式話音系統,聽取所需資料。如在辦公時間內進行電話查詢,更可以轉介至聯絡員解答查詢。
如你的個案未得到妥善處理並想作出投訴,可透過下列途徑提出申訴 :
下載「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
市民可向上述的交通報案室查詢與本小冊子有關的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