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子 因 管 有 可 製 造 虛 假 文 書 的 工 具 被 判 入 獄
一 名 四 十 二 歲 男 子 今 日 ( 十 一 月 一 日 ) 在 地 方 法 院 因 管 有 可 製 造 虛 假 文 書 的 工 具 被 判 入 獄 四 年 。
案 情 透 露 ,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人 員 於 二 ○ ○ 五 年 六 月 根 據 線 報 , 在 黃 大 仙 採 取 行 動 , 突 擊 搜 查 東 頭?h一 個 住 宅 單 位 , 並 拘 捕 一 名 四 十 二 歲 男 子 及 一 名 三 十 九 歲 女 子 , 並 在 單 位 內 檢 獲 兩 台 電 腦 及 一 個USB記 憶 體 , 此 外 , 亦 在 電 腦 內 發 現 大 量 信 用 咭 賬 戶 資 料 及 可 用 作 製 造 信 用 咭 磁 帶 暗 碼 的 程 式 。
經 調 查 後 , 該 名 四 十 二 歲 男 子 於 今 年 八 月 被 警 方 落 案 控 告 一 項 管 有 可 製 造 虛 假 文 書 的 工 具 的 罪 名 , 而 該 名 三 十 九 歲 女 子 則 獲 釋 。
該 名 男 子 今 日 在 地 方 法 院 承 認 控 罪 , 被 判 入 獄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二 號
完
二 ○ ○ 六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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