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3.1.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要放置炸彈而不被發現,其實並不困難,特別是在公眾場所內。 3.2. 炸彈及燃燒裝置即使體積不大,也能造成嚴重的破壞,而且它們可以給收藏在各種日常用品之中,例如:公事包、手袋,甚至是煙盒內。 3.3. 由此可見,若你接獲恐嚇,指稱你的單位內有炸彈,在進行各種合理的程序證實一切只是騙局之前,切勿掉以輕心。 基本保安 3.4. 若你已採取本文前述的保安措施,你已踏出預防潛在炸彈危機的第一步。 3.5. 再者,若你能把地方收拾整齊,便可進一步減少被人放置炸彈而不自知的機會。在整潔和有系統的辦公室內,所有不明來歷的物品都分外顯眼,令搜索工作可以簡易迅速地進行。 3.6. 移走公眾地方不必要的障礙物,鎖好儲物櫃和空置的房間,封好不需要的空隙,都可大大減少可能收藏炸彈的地方。 炸彈恐嚇 3.7. 大多數的炸彈恐嚇都是通過電話發出的。接聽者應盡量嘗試記下致電者的資料,包括: (a) 位置; (b) 爆炸裝置的描述; (c) 爆炸裝置的引爆時間; (d) 致電者的身分; (e) 恐嚇原因; (f) 聲線 (g) 訊息是照稿唸出,還是隨意說出; (h) 背景有沒有聲音?如有,聲音屬何種類型? (i) 其他特別的細節。 3.8. 接聽電話時,應嘗試盡量拖延時間,並知會另一位同事前來監聽電話。 3.9. 為了協助分辨來電的性質,我們建議貴公司在電話總機旁放置一份核對表,而較佳的選擇,則是選用自動錄音設備。此外,來電顯示設備可讓你知道對方的電話號碼。 3.10. 掛線後,應馬上通知保安主任,由保安主任撥「999」報警,並向警方說明他將採取什麼行動(參閱下文)。 疏散決定 3.11. 保安主任此時應決定採取下列哪一種行動:- (a) 什麼也不做;或 (b) 進行搜索;如發現可疑物品才疏散全體人員;或 (c) 疏散部分人員,讓搜索隊和重要職員留下;一旦發現可疑物品,才疏散全體人員;或 (d) 即時疏散全體人員。 3.12. 作出決定時,保安主任須考慮恐嚇的嚴重程度和下列要點: (a) 什麼也不做 (b) 搜索及疏散 (c) 部分疏散 (d) 即時疏散 搜索工作 3.13. 應變計劃是十分重要的。針對炸彈恐嚇的搜索範圍應包括整個單位:先搜索公眾地方,繼而是一些平日不常對外開放的地方,最後才是非公眾地方。 3.14. 雖然警方會協助搜查貴公司的單位,但最佳的搜索人選始終是貴公司的長期職員,因他們熟悉公司的環境,容易發現一些不尋常或不屬於公司的物件。 可疑物體 3.15. 搜索可疑物品時,搜索者應不斷反問自己以下問題: (a) 這件物品是不是該放在這裡? (b) 為什麼會放在這裡? (c) 是否錯放了地方? 3.16. 若你對以上問題的答案不滿意或有任何懷疑,便應把該物件當作可疑物品處理,並通知警方。 懷疑炸彈 3.17. 當你懷疑該物件是炸彈時: 千萬別觸摸或移動該物件; 切勿在該物件25公尺範圍內使用無線電通話器或手提電話; 讓人員疏散至一個指定的安全地點; 郵包炸彈 3.18. 以下特徵,可讓你知道信件或郵包內可能藏有爆炸裝置 (a) 外部包裝上的油漬; (b) 杏仁糊或杏仁的氣味; (c) 顯眼的電線或錫箔紙,特別是當信封或包裝紙破損時; (d) 重量/體積不合比例; (e) 重量分布不平均; (f) 具彈性的信封或包裝紙包著堅硬的物件; (g) 過量的包裝; (h) 字體潦草、錯白字連篇; (i) 地址不正確; (j) 意料之外的來源; (k) 相對於郵件重量來說,多付了郵資; 及 (l) 不尋常或意料之外的派遞方式,例如專人送遞。 3.19. 貴公司應該經常訓示處理外來郵件的職員上述要點,並把有關告示張貼在郵件室內。 3.20. 郵包炸彈的設計,是為了殺死或傷害開啟郵包的人。任何人士如懷疑信件或郵包內藏有爆炸裝置,應當: 輕輕放下郵包,馬上走開; 技術支援 3.21. 除了用人手檢查郵件外,市面下亦有多種可作商業用途的炸藥偵測設備,例如X光機和炸藥「氣味」探測器。如需更多一般資料,可聯絡防止罪案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