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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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章級 |
銀章級 |
金章級 |
要求 |
14歲或以上 |
15歲或以上 |
16歲或以上 |
服務科 |
最少15小時,不少於分3個月進行 |
最少30小時,不少於分6個月進行 |
最少100小時,不少於分12個月進行 |
目的 |
鼓勵參加者為社會服務 |
活動例子 |
社區服務、急救、兒童護理、拯溺、動物護理、保護自然計畫等 |
野外鍛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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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章級 |
銀章級 |
金章級 |
要求 |
14歲或以上 |
15歲或以上 |
16歲或以上 |
野外鍛煉科 |
兩日一夜 |
三日兩夜 |
四日三夜 |
目的 |
鍛煉參加者的體能和意志,培養他們探索和發掘的精神 |
活動例子 |
可選擇遠足、騎腳踏車、划獨木舟、駕駛風帆等,以小組形式策劃及完成一次有明確目的之旅程 |
技能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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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章級 |
銀章級 |
金章級 |
要求 |
14歲或以上 |
15歲或以上 |
16歲或以上 |
技能科 |
最少6個月持續進行(選擇一項技能便可) |
最少12個月 (已完成銅章級技能科可減6個月) (選擇一項技能便可) |
最少18個月 (已完成銀章級技能科可減6個月) (選擇一項技能便可) |
目的 |
鼓勵參加者發掘和培養個人興趣、社交及實際技能 |
活動例子 |
藝術及工藝、電腦知識、語言、搜集、音樂、運動相關技能 |
康樂體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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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章級 |
銀章級 |
金章級 |
要求 |
14歲或以上 |
15歲或以上 |
16歲或以上 |
康樂體育科 |
24 分* |
30 分* |
36 分* |
目的 |
鼓勵參加者參與康樂體育活動,以強身健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準 |
活動例子 |
田徑、舞蹈、瑜珈、游泳及野外定向等 |
* 各級績分中,最少12分須爲接受訓練所得。其餘分數可由繼續參與或達到水準或獲取證書而取得。
計分方法如下:
- 參與: 每參加一小時的活動可得2分,每半小時則1分。每週分數不可超過2分或每兩週不可超過4分 或
- 達到水準: 只限可衡量水準的活動,如田徑、體能鍛練和游泳,可參閱「獎勵計劃手冊」內的計分表 或
- 獲取證書: 只限各體育總會發出的課程證書,可參閱「獎勵計劃手冊」內的計分手法。
團體生活科(只限金章級)
金章級 |
要求 |
16歲或以上 |
團體生活科 |
連續外宿五日四夜 |
目的 |
鼓勵參加者參加有意義的團體活動並與不相熟的朋友共同生活,借此擴闊個人經驗,改進社交技巧 |
活動例子 |
領袖訓練、航海旅程訓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