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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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总部本小册子列明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所承诺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如欲查询或提出意见应采取的步骤。 提供的服务本服务承诺包括下列交通警务工作: 服务标准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投诉
有效监察警务处会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内部监察,同时透过各区扑灭罪行委员会作外界监察。监察结果将会每年公布。 服务目标警务处会全力及尽速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而彻底的调查。 市民的角色警务处欢迎市民对改进服务提出意见。尽管警方已尽全力,有时亦可能未能够在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如你想了解原因,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部联络,电话号码如下: 港岛 3661 1620 如欲查询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交通传票的事项,可亲临中央交通检控组查询柜枱。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你亦可致电2866 6552(共12条线)接通交互式话音系统,听取所需资料。如在办公时间内进行电话查询,更可以转介至联络员解答查询。 申诉权利倘若你认为个案未得到妥善处理而欲作出投诉,可致函投诉警察报案中心,地址是香港湾仔军器厂街3号坚伟楼附翼地下;或致电投诉警察课的24小时投诉热线(电话:2866 7700)。 索取进一步资料市民可向区内警署的警民关系主任办事处查询与本小册子有关的进一步资料。 香港警务处 二○一五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