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禁區告示
歷史足跡步行徑
展品簡介
在香港與內地接壤的陸路界線附近,可以發現寫有警告字句的告示牌,提醒途人不要誤闖禁區。所謂「禁區」,指的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6條所指明的範圍,任何無許可證人士皆被禁止出入禁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香港與深圳邊界活動頻繁,加上非法入境者數目大增,香港政府遂於1951年實施邊境禁區政策,將邊界附近的地段劃為邊境禁區,目的是提供緩衝地帶,以便警隊維持香港與內地的邊界完整及打擊非法入境及其他跨境罪案。隨著社會發展,邊境禁區的範圍曾經數次改動,禁區的管理工作由邊界警區負責。邊界警區轄下有三個分區,包括:落馬洲分區、打鼓嶺分區和沙頭角分區。警區擁有獨特的地理環境和設施,以及富有歷史意義的防衛警崗,由於被列為禁區,一直不對外開放,故予人神秘印象。隨着香港特區政府於2012年至2016年期間分階段開放禁區,七座由混凝土建成俗稱「麥景陶碉堡」的瞭望站不再屬於禁區範圍,但仍然不對外開放,遊人一直只能觀其外貌,而不能入內探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