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四月二十五日因發生交通意外而成為疑犯,在醫院蘇醒至今,本人及家人所接觸過的警員均待人有禮、跟進案件進取、對處理案件的程序詳述明白,亦不厭其煩地耐心的解答所有疑問。整個調查過程中,你們的專業知識及在公平執法精神下,以一視同仁、不偏不倚的態度對待疑犯及證人。你們那份服務市民大眾的熱誠,本人覺得是香港人的榜樣,是社會各界人士的學習對象。
就這次交通意外中,本人貪一時之便令社會公眾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觸犯法例及使自己和友人身心受創,深深感到後悔及慚愧,亦知道及明白這案件的嚴重性及犯下罪行要接受法律制裁的道理,本人會以積極及以正面態度面對審判和判刑,日後也會以你們服務社會的精神和態度為基礎,身體力行感染身邊親友及教育下一代,盡我所能貢獻社會。
市民姚先生
(編按:信中表揚的人員為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別意外調查隊人員。)
《感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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