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四月二十五日因发生交通意外而成为疑犯,在医院苏醒至今,本人及家人所接触过的警员均待人有礼、跟进案件进取、对处理案件的程序详述明白,亦不厌其烦地耐心的解答所有疑问。整个调查过程中,你们的专业知识及在公平执法精神下,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的态度对待疑犯及证人。你们那份服务市民大众的热诚,本人觉得是香港人的榜样,是社会各界人士的学习对象。
就这次交通意外中,本人贪一时之便令社会公众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触犯法例及使自己和友人身心受创,深深感到后悔及惭愧,亦知道及明白这案件的严重性及犯下罪行要接受法律制裁的道理,本人会以积极及以正面态度面对审判和判刑,日后也会以你们服务社会的精神和态度为基础,身体力行感染身边亲友及教育下一代,尽我所能贡献社会。
市民姚先生
(编按:信中表扬的人员为新界南总区交通部特别意外调查队人员。)
《感谢栏》传递市民对人员及警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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