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香港警務處處長:
本人想藉此感謝灣仔CID第5隊的警察:主管許督察、趙警長和方警員。
我是一名泰籍華僑,來港三十多年,在灣仔開設一間食品店,在二〇〇六年九月營業期間,我永遠不會忘記這一天,一名男子突然從店裏將我的手袋搶走,袋裏除了有我的身分證和銀行卡,還有我準備寄回鄉下的十二萬元港幣。發生這樣的事令我非常難過,感到人身安全受威脅。由於賊人當場逃去,初時我以為警方對我這種市民的案件不會重視,亦相信難以破案。
事隔八年,在二〇一四年六月尾,竟然傳來好消息,方警員來電通知我已將該名疑犯拘捕,並要立即安排我做認人程序。我並不熟悉香港法律,當日我在警署非常緊張和擔心,但許督察和趙警長為我安排了翻譯,不厭其煩地逐一回答我的提問,讓我清楚地了解整個程序,釋除我的疑慮。在短短兩星期後,我獲告知疑犯被判入獄八個月,令我終於釋懷,將事情徹底放下。此事讓我親眼目睹香港警察專業的辦事能力、高效率和認真的態度。你們對案件的積極處理和關注,讓我非常感動!灣仔警區的管理層做事有方。望處長向一眾警員嘉許!
本人在此衷心致以萬分感謝。祝工作愉快!
市民林女士
(編按:信中表揚的人員為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五隊督察許諾、警長趙健同和警員方紹立。)
《感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