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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福利 ― 紧急补助计划
 
该社上述计划目的是补助社员因「天灾」或「火灾」引致其住所「严重受损毁」而不适宜居住。(注:天灾包括「风灾」或「雨灾」和其他天然灾害,如地震及塌楼等。)有关金额将直接存入社员在该社登记的转帐户口内。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款及细则:
 
(1)事件发生日前有不少于十二个月社龄资历;
 
(2)事件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无间断地经银行自动转帐按月储蓄;
 
(3)事件发生日前六个月内无因任何理由而延迟经银行自动转帐清还贷款;
 
(4)事件发生日前六个月内的每月股份结余不少于五千元;
 
(5)提供紧急事项的证明文件(如报案证明或有关剪报及照片等);
 
(6)如住客中多于一人为该社社员,只可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
 
(7)事件发生日起计三个月内申请方为有效;
 
(8)十二个月内只可获批补助一次;
 
(9)紧急补助金额由该社董事会评估及发放,以五千元为限;
 
(10)如填报失实资料,申请将会作废;
 
(11)该社保留绝对权利随时取消、增加或更改此福利项目的所有条款及细则,而不作另行通知。
 
有关申请必须经董事会决定后社员才会获通知结果。如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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