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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福利 ─ 新生嬰兒津貼計劃
該社上述計劃的目的是津貼剛誕下嬰兒的社員,津貼金額為每次一千元。有關金額將直接存入有關社員向該社登記的轉賬戶口內。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款及細則:
(1)嬰兒出生前不少於十二個月社齡資歷;
(2)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無間斷地按月儲蓄;
(3)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無因任何理由而延遲清還貸款;
(4)嬰兒出生前六個月內之每月股份結餘不少於五千元;
(5)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
(6)社員及其配偶均為該社社員者,只可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
(7)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內申請方為有效;
(8)如填報資料失實,申請將會作廢;
(9)該社保留絕對權利隨時取消、增加或更改此福利項目的所有條款及細則,而不作另行通知。
申請辦法:
社員於嬰兒出生後三個月內(舉例:嬰兒於一月一日出生,三個月限期指一月二日起至四月一日止),填寫新生嬰兒津貼申請表(表格5),連同證明文件以電郵、傳真、郵寄方式或親自遞交。
為確保文件收妥無誤,請社員於電郵、傳真或郵寄後,致電2399-7878 (按9字)向該社職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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