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張相片
警察學院於三月十七日舉行標準刑事調查課程畢業典禮,副處長(行動)劉業成頒授高等文憑予首批十二名完成「在職學習」階段的人員,包括八名督察和四名警長。標準刑事調查課程自去年一月獲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確認後,已有超過四百名人員開始「在職學習」階段,更多人員將於本年完成高等文憑課程。
在完成標準刑事調查課程後,畢業學員一般會派往前線刑事調查崗位工作,展開「在職學習」階段。期間學員必須在九個月(督察及警長級人員)或十二個月內(警員)完成最少四百六十五個學習時數,才可完成「在職學習」階段。學習的六個科目包括:專業操守及團隊合作、刑事調查工作、案發現場、會見調查工作、搜證工作及案件的司法程序。
完成在職學習後,督察級人員可獲頒「警務領導及管理(刑事調查)高等文憑」;警長級人員可獲頒「警務督導管理(刑事調查)高等文憑」;而警員則可獲頒「警務(刑事調查)高等文憑」。
首批獲頒高等文憑的督察何振宇和警長曾幗珊在典禮分享完成課程的感想。何振宇表示,刑偵人員工作繁重,要額外處理學習檔案是一項挑戰。但當了解課程範圍後,再配合有系統的整理和定期檢視,往後的工作便變得容易。曾幗珊則表示,實習增加了她和隊員的溝通,更有助提升工作效率及加強團隊精神。「在職學習」階段的學員透過日常工作,不需一年便可獲得一個資歷架構認可的學歷,機會實屬難能可貴。
人員經過艱辛學習,成功完成高等文憑課程,提升專業知識,以應付當今複雜多變的警務工作,這正配合警隊精益求精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