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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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十二月加入警队受训的学警许标康,能成为警务人员是个人的理想,既可服务市民,也可以儆恶惩奸,故此受训期间一直竭尽所能,望能学以致用。


加入警队除了因为喜欢警务工作充满挑战和多样化外,也因为警务工作切合自己的性格。从小父母便教导我要乐于助人,因此长大后便成为一名恒常的捐血者。在二〇一二年的一次捐血活动中,我登记成为骨髓捐赠者,并了解到纵使登记成为捐赠者,在茫茫人海中要找到完全吻合的骨髓,机会率只有九十多万分之一。当时我不以为意,便在红十字会的「香港骨髓捐赠者资料库」登记成为捐赠者。


二〇一五年三月,我接获红十字会通知,自己的骨髓初步和一名血癌病人吻合(后来知道是一名五十岁的男病人)。经过一连串的详细检查,结论是我的骨髓有机会帮助他康复。医护人员对我说明是次捐赠的风险,手术要在我的骨盆旁边的肠骨内抽取骨髓细胞,而过程要全身麻醉,经考虑过后,我决定捐赠骨髓。


过程中出现两段小插曲,首先是父母的忧虑,他们担心手术会对我造成伤害,希望我能重新考虑,当时我向他们说明了自己的想法,病者正值盛年,他也许已有家人甚至儿女,也可能是家庭经济支柱,倘若我能给他机会和希望,这是一件很有意义,也很值得做的事。再者,若事件发生在我们身上,感受又会如何?最后父母同意和支持我的决定。


第二段插曲是安排捐赠过程中病者情况一度转差,要让他身体状况稍为好转才可以进行手术。当时我心想,纵使有助人的心也要时机得宜,因此行善莫迟。可幸手术最终成功完成,我亦获得十二天病假,大约两至三个月便完全复原。


整件事中,我没有多想,只随心而行做正确的事,当中没有想过会有什么回报,也没想过会在红十字会输血服务中心的「骨髓捐赠者嘉许礼」上获得嘉许。时至今天,我也只知道对方是一名约五十岁的男病人。


我相信警务人员协助市民排难解纷,除暴安良也是从来不望回报。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是受薪的,工作是有酬劳的。这是事实,但我认为能否成为一名尽忠职守的好警察,是靠一颗正义和助人的心,而不是「薪」,这也是我立志成为一名好警察的原因。


学警许标康

许标康(左)在「骨髓捐赠者嘉许礼2017」上获得嘉许。
许标康(左)在「骨髓捐赠者嘉许礼2017」上获得嘉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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