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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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第二十二届区代表之两年任期行将届满,依照会章规定,协会须于三月改选新一届区代表。该会诚意邀请关心会务的会员,参加第二十三届区代表选举。


区代表选举办法:二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开始至二月二十八日上午九时止,连续七天接受合资格会员提名竞选。每名候选人必须有一位「提名人」及「和议人」,所有提名人及和议人必须填写及签署「提名表格」一份,并由监选员签署以证明提名人、和议人及提名候选人会籍妥当。监选员不可接受提名成为「候选人」,但可担任「和议人」或「提名人」。


符合资格参选人条件:


1. 参选人必须为协会会员,会龄必须连续超过一年。


2. 欠费或即时补交欠费之会员不能参选,除非于提名前一年已交妥欠费。


3. 不论因任何理由退会而重新入会之会员,除非参选人会籍连续五年内并无不妥善,否则不得参选。


4. 任何会员于选举期间,因有下列其中一项理由,均不得获准被提名为参选人:


a. 不论因任何理由被停止执行警务人员职务者;


b. 离港超逾两个月者;


c. 因病缺勤超逾两个月者;


d. 离开所属警区或单位者。


任何参选人,如因上述理由而被取消参选资格,将获得通知,若对该裁决不满者,可在通知书所指定日期内,将其理由以书面呈交选举监督作最后之决定。


区/单位代表选举投票日:投票将于三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时至三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止, 连续四十八小时在各区警署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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