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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氣」這項品德所包含的優點令人在面對外在或精神上的困難或危機時,憑意志和信念堅持到底,達成目標。有勇氣的人可以抵抗生活中無可避免的困難,不輕易受引誘,並會重新檢討或改變個人行為。心理學家沙利文博士(Dr. Martin Seligman)把「勇氣」歸納為四項品格長處:勇敢、毅力、正直和熱情。
勇敢
「勇敢」讓我們縱使感到害怕,仍然繼續做該做的事情。
毅力
有「毅力」的人在面對障礙、難關或阻攔時,能持之以恆地完成目標。他可以運用自己的意志使自己不受其他事物誘惑而迷失方向。
正直
「正直」指的是道德層面的正直,以及言行一致的態度和表現。「正直」的人會忠於自己,並會在他人面前真實地呈現自己的內心狀態、意向和承擔,為自己的言行和感受負責。
熱情
「熱情」的人體驗到自己充滿活力、生氣勃勃和充滿熱情;同時對任何活動也感興趣,全情投入生活和工作中,樂於接受新挑戰。
「勇氣」是每名警務人員均應具備的素質。發展並提升以上各項品格長處有助人員發揮所長,感到自信和愉快,享受工作樂趣和挑戰。
由於篇幅關係,心理服務課將會把一些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培養以上品格長處的方法,上載至警察內聯網及心理服務課的網頁。有興趣的人員請密切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