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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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分區去年接獲五萬八千宗報案,當中約有百分之十七為失物案。大部分物主均會親身到報案室報案,對報案室人員的工作量和巿民等待報案的時間有所影響。


有見及此,元朗分區早前推出「自助報失表格」計劃。市民除了可透過警隊公眾網頁的「電子報案中心」報案,亦可在元朗分區警署報案室索取並填寫「自助報失表格」。行動及支援小隊人員每日均會收集表格並於「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內進行失物比對,如比對成功,會立即通知物主到警署領取失物;如沒有該財物,人員會將報案編號及「遺失/被盜竊財物」報告以郵寄形式發送予報案人。


負責策劃及統籌此計劃的署理元朗分區指揮官李伯豪表示,計劃推行的初期已有約百分之十的「報失財物」案透過「自助報失表格」形式報失,可見計劃取得成效。他亦表示計劃旨在減省公眾等候報案的時間,讓報案室人員省卻處理報失程序的手續,利用節省的時間提高服務質素。

元朗分區推出「自助報失表格」,減省公眾等候報案的時間。
元朗分區推出「自助報失表格」,減省公眾等候報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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