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些有關警務參考資料的意見 編輯先生: 為方便人員閱讀及取得《總部通令》或新近修改的警例,本人建議各警區的圖書館及總區訓練中心能設置電腦設施及掃描器等,讓同事尋閱有關資料後,以自備磁碟儲存或下載。這不單減少紙張的浪費以收環保之效,而磁碟又便於攜帶及易於存放,更可減輕人員用於影印的費用。 此外,處方亦可考慮將現有的通例和警務資料輯錄以光碟存放,以供人員查閱,既可減少以往一大本通例的體積,又方便人員參考。
新界北衝鋒隊第二小隊 警署改善計劃其中一個項目—在五十九所警署設立資源中心,將於二○○一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警務人員可透過資源中心的電腦終端機接達警察內聯網的參考資料系統,有需要時更可將參考資料下載至軟磁碟。不過,該等人員必須確保資料不會在未經授權下或意外地向非警隊人員披露。今年六月起,所有總區進修訓練課程都在警察訓練學校舉行,該處亦有此項設施可供使用。 由於警察內聯網具備所有最新參考資料,警隊人員可以隨時參閱,故無須以其他方法,例如唯讀光碟,儲存該等資料。
警務處助理處長(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