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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警聲

警察人際系列 為人父母篇(下)
紀律家庭

上期「為人父母篇上集」舉出一些例子,反映部份警隊人員把紀律和命令帶回家,對子女一味約束、終日打罵,導致家無寧日。但是,我們並不是鼓勵父母溺愛子女。其實,「愛」與「管教」並非水火不容。兩者配合得宜,父母便會發現管教子女雖不容易,亦不致於無計可施,甚至可能是樂事。就讓我們看看不同程度的關心和管束所組合成的四種不同管教模式。

    愛和關心程度
要求與控制程度   接納、有回應、以子女為中心 抗拒、少回應、以家長為中心
要求高、控制強 權威模式 獨裁模式
要求少、控制弱 縱容模式 忽略模式

獨裁模式 —— 個案中的家長只是用權力,把絕對的原則加諸子女身上,著重服從、傳統、紀律。研究發現,他們的孩子雖頗能幹和負責任,但較離群、依賴、缺乏動力,自尊心弱及較暴力。

權威模式 —— 這類父母要求子女的行為配合他們的年紀及發展,但同時給予子女關心、溫暖,著重溝通及尊重子女意見和感受。這類父母的孩子通常較獨立、自信、對人友善、與父母合作,心智發展良好,享受生命及動力強。

篇幅所限,在此不詳述其他兩種模式。父母如用「縱容」或「忽略」模式,子女長大後各方面的適應 (如自制力、情緒控制) 都較權威形父母的子女差。其實,坊間教子書籍多不勝數,各位為人父母的同事大可參考借鏡。希望本文能給大家帶來一點啟示。

絕大部分父母都愛子女,但有些人以為愛應藏在心裡,表面只強調「紀律」和「命令」,結果發覺子女慢慢疏遠自己,反而愈來愈難控制。其實只需有原則,愛總是愈多愈好。多留意子女的優點,尊重他們獨特的性格,你會發現他們很值得欣賞,但願大家能慢慢學習作恩威並重的父母。

歡迎致電警察心理服務課查詢及求助。

港島及水警:2866-6206 (香港銅鑼灣禮頓道111號5樓)

九龍及新界:2735-3739 (九龍上海街80號華海廣場2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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