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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香港警務處處長:
感謝貴處全體警務人員盡心盡力服務市民。
本人三月二十四日在大嶼山寶蓮寺走失兒子,求助警察,得到梅窩警署第二隊余Sir及警務人員編號219等人協助尋找,特別是警務人員編號4498的輔警人員幫助我尋找整條鳳凰山徑。步行了五個多小時到接近伯公坳才找到失蹤者。本人及兒子萬分感謝!
蔡先生
(編按:信中表揚的人員為梅窩警署第二隊警署警長余詠倫、警長陳燕林和輔警警員卜灝棠。)
《感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