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七十年代至今,在時代巨輪下,警隊經曆了不少轉變。投訴警察制度亦然。其中,監管處處長鄧厚江及監警會委員張達明經常就投訴的處理,警務人員的操守,以致警隊的服務質素走在最前線。鄧厚江和張達明教授將藉本文細訴他們的閱曆和感受。
監警會委員張達明
價值●精神
人們常說,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警察是執法者,但不時遭執法對象挑戰權威,當街辱罵、拍片上載網絡、甚至入稟法院。
監警會委員張達明,本身是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助理教授,他說,法治其中一項核心是規限公權力不被濫用,保障市民應有的自由。
當警方有合理懷疑有人干犯罪行就有權作出拘捕,但張達明認為過往的案例證明有相當的酌情空間。他不能接受警員因害怕被報案人投訴失職而草率作出拘捕,事后令當事人飽吃驚風散。
近年多了聲音指責警方是政治工具,打壓社會運動。張達明覺得個別人士的即興行動,雙方都無法預料,但警方事前不能只與社運組織者溝通,而是要從市民角度出發看問題。「普遍人其實抱觀望的心態,警方不斷聲稱清場,但不行動,他們會理解為變相容許。」要避免「狼來了」的效應,警方正式清場時一定要有清晰警告,讓市民判斷離去抑或冒險留守。
最近民間醞釀討論「占領中環」,張達明認為抗爭者與警隊對法治存在不同理解。輿論戰鼓已經擂響,警方會否有一天站在爭取普選的市民的對立面?張達明選擇相信警方,既要保障市民集會自由的憲法權利,也要維持社會秩序,對暴力行為要堅決執法。
獨立●公平
擔任委員四年多的張達明認為, 警方對法治的理解有進步,像「剝光豬」搜身的做法已被收緊,逐漸為警隊文化所接納,亦極少出現對警員「砌生豬肉」的投訴。
他說絕大部分的投訴個案,監警會都能督促投訴警察課公平公正進行調查,證明投訴機制行之有效。有時處理完市民的惡意投訴后,他甚至建議處方嘉許盡責的警員。「我秉持的原則是,對投訴人或警員都要公平公道!」
代價是,不計開會,他每星期至少花上一天閱讀投訴警察課傳來的大量文件。
雖然要嚴格監督警員的執法理據和操守,張達明對警隊表現贊賞有加。他指與外國比較,香港警察整體一流。「我都會參與游行,對前線警員表現有目共睹,大多盡忠職守,專業處理。」張達明很明白前線警員面對的壓力,市民怨氣多,傳媒時有報導個別警員缺失,都影響士氣。
他寄語警員要逐漸學會不亢不卑的態度回應不實指責,既疏導自己情緒,也維護警隊形象。
肩負四年多的重任,鐵人也有想退下的時候。張達明說,完成余下兩年任期后,會專注法律學院的義務計划,帶領學生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無償法律諮詢服務。
監管處處長鄧厚江
評價●卓越
監察警隊不只是警隊內部的事,市民、傳媒的天眼無處不在。但鄧厚江反而認為這樣令他的工作變得「好好做」。「香港對警察的監察好透澈,不只有投訴及內部調查科同事幫我監管警察部,還有廉政公署、監警會、傳媒。尤其是今時今日科技進步,所有東西坦蕩蕩呈現在市民面前,那么多雪亮眼睛望住你,怎有機會避過監察?在崗位上,我得到很多人的協助,而在各方嚴謹的監察下,我很高興警隊不斷自強不息。」
鄧厚江認為,香港現行的監警制度比起其他地方都優勝。「先講效率,超過百分之九十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在四個月內完成,超過百分之九十四被投訴人接納調查結果。」
「我覺得香港警察的聲譽在香港以外還高過在本地,其他人在外國有比較時,就會知道香港警察做得不錯。香港的罪案數字低,學者研究及聯合國調查對香港警隊的評價都是名列前茅。」
「有朋友來到香港跟我說香港的治安很好,又認為香港人的素質很高,市民亦很尊重法律。」也許正因為香港人尊重法律、懂得法律,所以才會懂得評價警察的權力,評價警隊的服務。
「市民要求近乎完美的警隊,我亦認為警隊應以此為目標,雖然完美是不可能,但應追求盡善盡美。而社會的變遷對『完美』的定義會有所改變。如七百萬人無人批評警隊,那是一個怎樣的社會啊?我會詫異亦會感不安。」
回顧●寄語
鄧厚光在任三十多年,曆盡警隊變革,臨別在即又有甚么體會?
「不論三十多年前或是今天,警察與市民從不是對立。只是三十年前的市民會覺得警察有權威,警民之間有明確的距離。現在警察和市民感覺親近了,其實這個平衡比較穩陣。之前,警民關系猶如一個倒三角,現在的警民關系就如正三角般扎實穩陣。」
「我做了三十多年警察,轉眼間几個星期后我就要交回我的制服、證件,做一個平實的市民。我希望警隊繼續自強不息。真心的,我退休前的心情是十分放心。」
投●緣
香港投訴警察機制,以公平公正為原則。警察投訴課的調查工作獲監警會一致確認,在社會上有一定公信力。去年該課接獲二千三百七十九宗市民投訴。每宗個案訴說著市民與警察間的經曆,冷冰冰的檔案中,不乏溫暖的人情味,且重情與義。
為推動社區警政的社群參與,讓警隊同事及普羅市民更加了解該課的人與事,該課邀請了三名中文大學新聞系同學,撰寫一系列名為「投●緣」的人物專訪,娓娓道出在「投」訴課結下的「緣」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