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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傳媒聯絡隊」?究竟他們的職責是甚麼? 我們在訪問前確實所知不多, 這次有幸邀請到傳媒聯絡隊的警察公共關係科支援組總督察譚碧玲(Madam Fiona)和警察公共關係科影視及聯絡組督察李俊盈(Madam Joan)親身講解和分享她們的工作點滴。
Madam Fiona首先介紹警察公共關係科的工作,主要分為社區聯絡和傳媒聯絡,並由支援組、影視及聯絡組、少年警訊及青少年聯絡組、耆樂警訊和新聞室等負責相關工作。社區聯絡除專責警民關係的工作外,還負責警隊公眾網頁和警隊Youtube頻道等互聯網信息發放平台的管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於二○○五年成立傳媒聯絡隊(Media Liaison Team,簡稱MLT),職責是在警務行動中提供支援,擔任警方與傳媒的橋樑,了解傳媒需要和加強溝通,及安排現場新聞簡布會等事宜。傳媒聯絡隊的調遣會配合採訪區的安排,一方面與傳媒保持良好溝通,另一方面讓市民透過傳媒更了解警隊的工作,以提升警民合作的成效。
曾任職電台記者的Madam Joan告訴我們,她既明白記者在現場採訪時的需要,也明白前線人員面對的困難。她指出,在公眾活動舉行期間,記者要尋找最有利的位置採訪或拍攝,又要與時間競賽,以取得更多具新聞價值甚至「第一手」資料,而傳媒聯絡員在這種情況下便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要協助傳媒採訪,亦要配合前線同事的現場安排,以確保公眾安全和秩序。
Madam Joan說, 在擔任傳媒聯絡員的工作時,會致力維持與傳媒的良好溝通,並盡力協助他們的工作。她又強調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警方一直與傳媒保持良好合作關係和溝通,務求在既不妨礙警方工作,又可滿足採訪需要的情況下,讓現場採訪順利進行。
那麼在警隊未有傳媒聯絡隊前,是由誰負責與傳媒接觸?原來,是由現場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負責。這突顯了傳媒聯絡隊成立的重要性。現場警務人員一方面要執行職務,例如調查案件、蒐集證據和追緝兇徒,另一方面要分身處理傳媒查詢,解釋案情,可謂十分忙碌。有了傳媒聯絡隊,前線警務人員才可更專注職務。
Madam Fiona指出,現時除警察公共關係科人員兼任傳媒聯絡員外,警隊也在各警區邀請合適人員接受相關訓練,包括了解傳媒運作,以及溝通技巧等,再以兼任形式參與傳媒聯絡隊的工作,充分善用警隊資源。部分人員甚至在入職警隊前曾於不同傳媒機構工作,對傳媒運作及前線採訪有一定了解,擔任傳媒聯絡員時更加得心應手。
這次訪問讓我們了解到傳媒聯絡隊的工作和知道了辨認他們的方法 - 他們就是在大型公眾活動中身穿印有「傳媒聯絡」黑色背心的警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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