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评审局)于一月正式确认警察学院侦缉训练的三个证书课程和三个高等文凭课程通过课程评审。督察级人员的证书课程和高等文凭课程,其资历获认可为资历架构第五级别(与学士学位相同级别);警长和警员的证书课程和高等文凭课程则获认可为第四级别(与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相同级别)。
继于二〇一四年把基础训练课程通过职业资历评审后,警察学院于二〇一五年为侦缉训练课程争取通过职业资历评审。两项资历认证不单进一步巩固警察学院为国际卓越领先的警察培训中心之一,更给予前线刑事侦缉人员正面肯定,同时亦有助鼓励有才能人员加入刑事部工作。而且,认可的专业资历可让人员有更多途径持续进修,获取更高资历。
侦缉训练课程成功通过评审,警察学院可向督察级的毕业学员颁授资历架构认可第五级别的「标准刑事调查(领导及管理)专业证书」,及向警长和警员分别颁授第四级别的「标准刑事调查(督导管理)专业证书」和「标准刑事调查专业证书」。
工作实习阶段是新推出的高等文凭课程的核心项目。在完成标准刑事调查的专业证书课程后,警队的毕业学员若驻守区刑事调查队,便会自动成为高等文凭课程的学员。学员需要完成「专业发展学习历程档案」内的工作及达到要求,才会获颁高等文凭。督察级人员、警长和警员成功完成工作实习,可分别获颁资历架构第五级别的「警务领导及管理(刑事调查)高等文凭」、第四级别「警务督导管理(刑事调查)高等文凭」和「警务(刑事调查)高等文凭」。
警察学院二〇一四年十一月成立工作小组,就侦缉训练课程向评审局申请职业资历评审,并开展检讨和修订侦缉训练课程的相关工作。警察学院于二〇一五年二月向评审局递交意向声明,并于八月呈交评审文件。
评审局成立一个由英国、加拿大、澳洲和本地专家所组成的国际评审小组,并于十一月十日至十三日到侦缉训练中心和元朗警区实地考察。期间,国际评审小组与学院管理层、侦缉训练中心教职员、考评中心职员、专项研修学校的职员、元朗警区的管理层及刑事调查单位的指挥官,以及正接受侦缉训练的学员面谈,全面和严谨地评估学院的运作和检视课程的策划和管理。警察学院亦向评审小组展示与训练课程有关的侦缉实习训练、训练软件、会面发展训练和灾难遇害者辨认训练等多个项目,以及元朗警区的反罪恶行动。整体而言,国际评审小组给予学院管理层人员及教职员、训练课程、训练设施,以及元朗警区的管理层人员及刑事单位指挥官正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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