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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警队招募及挽留刑事侦缉人员研究小组的建议,刑事调查人员学长计划自二〇一一年五月推出,旨在培养一群刚完成基础训练的初级警务人员在事业发展的初期成为侦缉人员,并由资深侦缉警长及侦缉警员担任学长,从而发挥启导作用。此外,计划亦有助提升学长的领导才能及沟通技巧。
现时,已有逾三百名人员参与计划,当中包括二十名由侦缉警署警长至警司担任的学长主管。自计划开展以来,众学长积极及精心设计多元化活动,把刑事调查的优良传统传承下去。在各单位的配合和支持下,不少拥有两年年资的学员已选择参加警察学院的标准侦缉训练课程,部分完成课程的学员已正式投入前线刑事单位工作。
由於首轮计划成效令人鼓舞,现推行第二轮计划,於两年内招募新一届学长及学员。现鼓励侦缉警署警长、侦缉警长及资深且具领导潜能,并合资格获考虑擢升至警长的侦缉警员申请加入成为学长。成功获取录的学长将获颁助理处长(刑事)发出的委任信,而学长身分亦会记录在第二代人事资讯通用系统内作警队额外职务。
有关计划及学长申请的详情,可浏览八月十三日发布之告示栏消息。学长申请截止日期为九月十二日。如有查询,可联络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2C队高级督察张恒晖(2860-3346)、中区警区重案组第2队高级督察郭薾玟(3660-1281)或保护儿童政策组警长陈艳仪(2860-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