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麻及大麻二酚(CBD)成癮症狀
大麻可能導致心理依賴,長期使用者可能會對其產生渴求,並出現戒斷症狀,如煩躁、失眠、食慾下降等。雖然大麻的成癮率較酒精、尼古丁低,但仍可能導致依賴,特別是年輕時開始使用或頻繁使用的人。
提防大麻二酚(CBD)產品
隨著 CBD 市場的快速成長,許多企業將其包裝為「健康食品」或「保健品」,導致監管問題浮現,如產品品質參差不齊、誇大療效、監管漏洞。由於大麻二酚(CBD)產品以不同的形式出現,市民需要提防誤用或誤食,大麻二酚(CBD)產品的例子如下:護膚品、身體清潔/護理品、口服油、軟糖/橡皮糖、朱古力、咖啡粉、茶葉、飲品、其他食品、健康補充品、寵物用品等,鑑於市面上 CBD 產品種類繁多,只能涵蓋部分例子。
一般而言,CBD 產品往往會於包裝上標示「CBD」、「Cannabidiol」或「大麻二酚」 的字眼,或有大麻葉標誌;市民除了留意產品的包裝外,亦可仔細閱讀有關產品的標籤是否有上述有關字眼。

重溫:《警聲百二秒》第22集 - 毒品咪制

在香港警務處公共關係部與無綫電視聯合製作的節目《警聲百二秒》第22集中,TVB藝人文佐匡(Sean)與吳嘉儀(阿七)透過情景演繹,模擬了大麻對人體的危害以及 CBD 可能帶來的風險。劇情描述二人在娛樂場所「Happy Friday」小酌一杯,當中阿七觀察到 Sean 精神不振,經詢問後得知對方長期受失眠困擾,於是提供一杯「特製花茶」讓他飲用,並向對方保證飲用後可達至放鬆效果。Sean 連續飲用了多杯後,開始表現出類似上癮的行為,隨後甚至出現了興奮異常的幻覺,舉止異常,如發狂一般在場內四處奔跑,最終體力不支暈倒在地。當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出現短暫性記憶喪失。
警方現身揭露真相,指出這杯飲品並非普通的花茶,而是內含 CBD(大麻二酚)的飲品。警方表示,儘管有部分人士聲稱 CBD 具有緩解焦慮及助眠的功效,但至今尚無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其功效。而 CBD 本質上仍屬於大麻的衍生物,香港政府已於 2023 年 2 月正式將其列入《危險藥物條例》的管制範圍。因此,任何含有 CBD 成分的產品,包括食品、飲品、化妝品,甚至電子煙,無論這些產品在外國是否合法,在香港皆屬違法行為,亦不可攜帶入境。
此外,警方提醒大眾,儘管部分國家已將大麻非刑事化,但聯合國仍將大麻列為毒品。而根據香港法例,所有含有大麻成分的產品均屬毒品範疇,因此在旅行期間,切勿誤購或攜帶相關產品回港,以免誤墮法網。倘若有人試圖引誘你吸食大麻,務必堅決拒絕,並牢記警方的宣導標語:「毒品?咪制!」。
常見問題 FAQ
A: 是,自2023年2月1日起完全禁止。
A: 不能,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2條,大麻(Cannabis)的法定定義包含:
- 大麻植物的任何部分(根/莖/葉/花)
- 所有天然或合成衍生物(如四氫大麻酚THC、大麻脂Hashish)
- 任何含有超過0.3% THC濃度的製品
▶ 權威來源:《危險藥物條例》第2條釋義
成分 | THC(四氫大麻酚) | CBD(大麻二酚) |
精神活性 | ✓ 具致幻作用 | ✗ 非精神活性 |
法律地位 | 1970年起列管 | 2023年新增列管 |
管制原因 | 國際毒品公約要求 + 轉化風險(CBD可氧化生成THC) |
自2023年2月1日起,無論是否知情:
- 管有任何CBD製品即屬違法
- 海關採用「零豁免」檢測標準
- 建議處理方式:立即銷毀並向警方備案
- 檢查成分表是否標示「Cannabis」「Hemp Extract」
- 查看包裝和產品名稱,查詢政府藥物辦公室資料庫
會。「大麻」被列為危險藥物,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 134 章)管制:
- 任何人非法持有、製造、販賣或輸入毒品均屬嚴重刑事罪行
- 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持有者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