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二酚(CBD)是否等同大麻?大麻及CBD成癮症狀 健康影響與法律風險

Cover Alt

大麻:大麻二酚(CBD)與四氫大麻酚(THC)分別、關係

《警聲百二秒II》截圖
《警聲百二秒II》截圖

大麻(Cannabis sativa)是一種植物,屬於麻科植物的一種,其主要活性成分為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THC 是大麻中能夠產生精神活性的主要化學物質,人們通常以吸食、食用或其他方式使用大麻,當吸食大麻時,其所含的 THC 會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產生作用,影響使用者的思維、情緒及感官知覺,導致產生欣快感(High)、放鬆感以及感官敏銳度提高等效果。與口服大麻相比,吸食大麻的效果較為強烈,可能導致使用者的低落情緒惡化,甚至引發抑鬱或焦慮的狀態。

而CBD 是大麻中的一種化學成分,但它本身並不具有THC(四氫大麻酚)那樣的精神活性效果,亦有許多商家將 CBD 產品標榜為「天然且無副作用」,但實際上許多政府仍對CBD持審慎態度,因為CBD 仍可能帶來一些潛在健康風險,如大麻在某些提煉過程可能無法完全去除 THC,導致CBD產品中仍含有微量THC。

目前的研究發現,大劑量使用大麻二酚(CBD)可能會影響肝酶功能,長期使用可能導致肝損傷。此外,大麻二酚(CBD)可能引起嗜睡,影響駕駛與工作表現,並可能影響某些藥物(如抗抑鬱藥、抗凝血劑、抗癲癇藥)的代謝,導致藥效增強或減弱。香港自 2023 年 2 月起,視大麻二酚(CBD)為毒品的一部分,並將大麻二酚(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違規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大麻二酚(CBD)是否安全?

目前的研究發現,大劑量使用 CBD 可能會影響肝酶功能,長期使用可能導致肝損傷。此外,CBD 可能引起嗜睡,影響駕駛與工作表現,並可能影響某些藥物(如抗抑鬱藥、抗凝血劑、抗癲癇藥)的代謝,導致藥效增強或減弱。香港自 2023 年 2 月起,視 CBD 為毒品的一部分,並將 CBD 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違規者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大麻及大麻二酚(CBD)成癮

大麻可能導致心理依賴,長期使用者可能會對其產生渴求,並出現戒斷症狀,如煩躁、失眠、食慾下降等。雖然大麻的成癮率較酒精、尼古丁低,但仍可能導致依賴,特別是年輕時開始使用或頻繁使用的人。

大麻及大麻二酚(CBD)販毒/售賣刑罰

大麻二酚(Cannabidiol,簡稱「CBD」)已於 2023 年 2 月 1 日起被列為危險藥物, 受《危險藥物條例》(第 134 章)管制。販運及非法製造 CBD 及其產品,最高可被 判終身監禁及罰款 500 萬元。在違反《危險藥物條例》的情況下管有和服用該物質, 則最高可被判監禁七年及罰款 100 萬元。

重溫:《警聲百二秒II》第7集 - 拒絕大「麻」煩

OD意思:Overdose,藥物過量
《警聲百二秒II》蘇韻姿(Andrea)通過情景演繹,提醒服食過量會出現OD的情況。(示意圖)
內容簡介

在無綫電視與香港警務處公共關係部聯合製作的節目《警聲百二秒II》第7集中,藝人蘇韻姿(Andrea)透過情景演繹,揭示了 CBD 大麻產品透過網購方式流入香港市場的潛在風險。

劇情講述角色伊人 Sir 由於對 Felix Sir 分享的朱古力味道念念不忘,嘗試詢問其購買途徑,然而 Felix Sir 卻不肯透露其來源。伊人 Sir 於是自行上網搜尋,最終找到一款外觀相似的「天然草藥朱古力」,並聯繫了自稱「天然草藥朱古力」的獨家代理人 Andrea。

當伊人 Sir 向 Andrea 訂購大量朱古力時,對方透露該產品具備減肥及放鬆身心的作用,但同時提醒對方切勿攝取過量,避免出現 OD(即 Overdose,藥物過量)現象。此話引起伊人 Sir 的懷疑,於是詢問交易細節,Andrea 則聲稱需以虛擬貨幣付款,並會由專人安排送貨,所有訊息亦會即時刪除,確保交易安全且不留痕跡。

伊人Sir懷疑對方售賣的是毒品,決定「放蛇」進行當面交收,最終證據確鑿時,Felix Sir以涉嫌販毒拘捕Andrea,也解釋當時自己提供給伊人Sir的只是「酒心朱古力」,對方暈倒只因不勝酒量,並非同款朱古力。Andrea被捕時辯稱該款朱古力在外國十分普遍,流通情況跟香煙差不多。警方指在香港情況完全不同,她所售賣的是大麻二酚(CBD),在香港受立法規管。警方提醒,販毒者經常以零食等形式包裝大麻相關產品,以降低消費者的戒備心,事實上,進食含有大麻二酚(CBD)的產品與吸毒無異,長期使用更可能影響智力及精神狀態。

香港法例規定,非法販運及製造大麻二酚(CBD)產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 500 萬元,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YouTube Cover

常見問題 FAQ

Q: 大麻二酚(CBD)在香港是否完全禁止?

A: 是,自2023年2月1日起完全禁止。

Q: 能否從境外郵購CBD產品?

A: 不能,屬於違法行為。

Q: 香港法律如何定義「大麻」?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2條,大麻(Cannabis)的法定定義包含:

  • 大麻植物的任何部分(根/莖/葉/花)
  • 所有天然或合成衍生物(如四氫大麻酚THC、大麻脂Hashish)
  • 任何含有超過0.3% THC濃度的製品

▶ 權威來源:《危險藥物條例》第2條釋義

Q: THC與CBD有什麼分別?為何都被禁止?
成分 THC(四氫大麻酚) CBD(大麻二酚)
精神活性 ✓ 具致幻作用 ✗ 非精神活性
法律地位 1970年起列管 2023年新增列管
管制原因 國際毒品公約要求 + 轉化風險(CBD可氧化生成THC)
Q: 誤購含CBD的進口護膚品會否觸法?

2023年2月1日起,無論是否知情:

  • 管有任何CBD製品即屬違法
  • 海關採用「零豁免」檢測標準
  • 建議處理方式:立即銷毀並向警方備案
Q: 如何判斷產品是否含非法大麻成分?
  1. 檢查成分表是否標示「Cannabis」「Hemp Extract」
  2. 查看包裝和產品名稱,查詢政府藥物辦公室資料庫
Q: 吸食或販運「大麻」會觸犯法律嗎?

會。「大麻」被列為危險藥物,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 134 章)管制:

  • 任何人非法持有、製造、販賣或輸入毒品均屬嚴重刑事罪行
  • 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持有者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