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麻定義 、成分
大麻(Cannabis Sativa)是一種植物,屬於麻科植物的一種,其主要活性成分為四氫大麻酚(THC)和大麻二酚(CBD)。四氫大麻酚(THC)是大麻中能夠產生精神活性的主要化學物質,而大麻二酚(CBD)則不會造成明顯的精神活性影響。
大麻的俗稱包括「草」(Weed)、「大麻煙」(Pot)、「大麻」(Marijuana),在某些地區亦稱為「牛」或「花」。人們通常以吸食、食用或其他方式使用大麻,當吸食大麻時,其所含的四氫大麻酚(THC)會對人體中樞神經系統產生作用,影響使用者的思維、情緒及感官知覺,導致產生欣快感(High)、放鬆感以及感官敏銳度提高等效果。
與口服大麻相比,吸食大麻的效果較為強烈,可能導致使用者的低落情緒惡化,甚至引發抑鬱或焦慮的狀態。

大麻的起源與歷史
大麻的歷史可以追溯到數千年前,最早的記錄可見於中國、印度和中東地區。
- 古代中國:據傳,約公元前2700年,中國傳統醫學已將大麻用作止痛和鎮靜的藥物。
- 印度:印度的宗教文獻《吠陀經》記載,大麻被視為神聖植物,用於宗教儀式和醫療。
- 中東與歐洲:阿拉伯世界在中世紀時期將大麻作為娛樂用途,而後傳入歐洲。
- 美洲:20世紀初,大麻在美國與墨西哥流行,並逐漸引起政府關注,最終在1937年被美國全面禁止。
雖然目前部分國家和地區已將大麻合法化,但不少亞洲國家和地區仍然視大麻為違禁毒品,包括中國、香港和新加坡。
大麻的形態與種類
大麻有多種不同的形態,主要取決於其製作方式與使用方式。
- 大麻乾葉(Marijuana):將乾燥後的大麻植物花朵與葉子捲成香煙(Joint)或放入煙斗燃燒吸食。
- 大麻樹脂(Hashish):提取大麻植物的樹脂製成黑色或棕色的塊狀物,通常與菸草混合吸食。
- 大麻油(Hash Oil 或 THC Oil):從大麻植物中提取高濃度THC的油狀物質,可用於電子煙(Vape)或添加到食品與飲品中。
- 食用大麻(Edibles):將大麻提取物摻入食品,如餅乾、糖果、蛋糕與飲料,由於吸收較慢,較易導致過量使用。
吸食大麻副作用
短期副作用
初次吸食大麻時,人體可能出現以下反應:身體變得鬆弛,行動遲緩;心情亢奮,話語增多,容易發笑且感到抑制力降低;有時會變得內向;注意力下降,記憶力與判斷力受損;對資訊處理能力減弱,難以進行複雜思考;身體平衡感下降,尤其是站立時更為明顯;心跳加快,食慾增加,口乾及眼睛發紅,甚至感到困倦;可能伴隨精神混亂、焦慮等負面情緒。
長期後遺症
長期大量使用大麻可能會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包括影響記憶力、認知功能,降低學習能力,特別是對青少年影響尤為顯著。此外,長期使用大麻亦可能增加患上心理疾病(如焦慮症、抑鬱症及思覺失調)的風險,並對肺部健康造成影響,如支氣管炎等問題。
重溫:《警聲百二秒》22集 - 毒品咪制

在無綫電視與香港警務處公共關係部聯合製作的節目《警聲百二秒》第22集中,TVB藝人文佐匡(Sean)與吳嘉儀(阿七)透過情景演繹,模擬了大麻對人體的危害以及 CBD 可能帶來的風險。
劇情描述二人在娛樂場所「Happy Friday」小酌一杯,當中阿七觀察到 Sean 精神不振,經詢問後得知對方長期受失眠困擾,於是提供一杯「特製花茶」讓他飲用,並向對方保證飲用後可達至放鬆效果。Sean 連續飲用了多杯後,開始表現出類似上癮的行為,隨後甚至出現了興奮異常的幻覺,舉止異常,如發狂一般在場內四處奔跑,最終體力不支暈倒在地。當他醒來時,發現自己出現短暫性記憶喪失。
警方現身揭露真相,指出這杯飲品並非普通的花茶,而是內含 CBD(大麻二酚)的飲品。警方表示,儘管有部分人士聲稱 CBD (大麻二酚)具有緩解焦慮及助眠的功效,但至今尚無足夠的科學證據證明其功效。而 CBD(大麻二酚)本質上仍屬於大麻的衍生物,香港政府已於 2023 年 2 月正式將其列入《危險藥物條例》的管制範圍。因此,任何含有 CBD(大麻二酚) 成分的產品,包括食品、飲品、化妝品,甚至電子煙,無論這些產品在外國是否合法,在香港皆屬違法行為,亦不可攜帶入境。
此外,警方提醒大眾,儘管部分國家已將大麻非刑事化,但聯合國仍將大麻列為毒品。而根據香港法例,所有含有大麻成分的產品均屬毒品範疇,因此在旅行期間,切勿誤購或攜帶相關產品回港,以免誤墮法網。倘若有人試圖引誘你吸食大麻,務必堅決拒絕,並牢記警方的宣導標語:「毒品?咪制!」。
常見問題 FAQ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2條,大麻(Cannabis)的法定定義包含:
- 大麻植物的任何部分(根/莖/葉/花)
- 所有天然或合成衍生物(如四氫大麻酚THC、大麻脂Hashish)
- 任何含有超過0.3% THC濃度的製品
▶ 權威來源:《危險藥物條例》第2條釋義
成分 | THC(四氫大麻酚) | CBD(大麻二酚) |
精神活性 | ✓ 具致幻作用 | ✗ 非精神活性 |
法律地位 | 1970年起列管 | 2023年新增列管 |
管制原因 | 國際毒品公約要求 + 轉化風險(CBD可氧化生成THC) |
自2023年2月1日起,無論是否知情:
- 管有任何CBD製品即屬違法
- 海關採用「零豁免」檢測標準
- 建議處理方式:立即銷毀並向警方備案
- 檢查成分表是否標示「Cannabis」「Hemp Extract」
- 查看包裝和產品名稱,查詢政府藥物辦公室資料庫
會。「大麻」被列為危險藥物,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 134 章)管制:
- 任何人非法持有、製造、販賣或輸入毒品均屬嚴重刑事罪行
- 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 持有者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