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這項活動在其他機構管轄的地方進行,組織人須向該等機構申請及取得批准;就組織人作出的『公眾集會通知』或『公眾遊行通知』,警方就此簽發的回覆信,並不能豁免組織人在這方面的責任。除《公安條例》外,其他法例條文也可能適用於這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