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队博物馆
19世纪警队手推消防车
特色展品

展品简介

开埠初期,香港没有消防部门,灭火工作主要由英军及志愿者组成的灭火队负责。当时的房屋多以木材建成,又紧密相邻,加上缺乏水源,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

1868年5月9日,香港政府颁布消防条例,成立第一支隶属香港警队的正规消防队。当时身兼警察裁判司的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是首任消防队监督,负责统领消防队。消防队从警队中挑选合适人员执行灭火工作,同时招募志愿者加入。如有火警,警员即敲响铜锣通知消防队出动,把消防车推到现场救火。锣声同时向市民警报,通知受影响的居民远离火场或协助救火。

手推消防车车身为木制,里面装有铜制喉管,方便人员连接到消防栓,由19世纪中期开始使用至20世纪初。

1941年,消防队脱离警队架构,但警队仍会协助处理火警事务,除了救人救灾,亦会管理人群、指挥交通及与其他政府部门协调灾后工作。消防队于1961年改称为香港消防事务处,其后在1983年再易名为香港消防处。

香港市区过去曾经遍布木屋,经常发生木屋区大火。时至今日,由于人烟稠密,仍屡有大厦被火神蹂躏。再者,香港位处临海,风灾频繁。每当这些灾难发生,都可以见到警察与消防员并肩为民抗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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