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香港警察少年训练学校「最佳少警学员」牌匾
特色展品
展品简介
60、70年代,香港不少青少年因家境困难而未能在中三后继续升学,缺乏就业、个人发展或职业培训机会。香港经过1967年发生连番社会动荡后,时任副警务处处长薛畿辅(Charles Sutcliffe)于1968年首次倡导成立少年警校。政府结果于1973年9月成立皇家警察少年训练学校,校舍设于粉岭芬园。 1977年,上水的天祥军营亦被改建成为校舍。
皇家警察少年训练学校以「智、勇、诚、毅」为校训:「智」为「智者不惑」、「勇」为「勇者不惧」、「诚」为「诚实可贵」及「毅」为「毅力可克难」。在警察少年训练学校内,学员必须完成整个为期两年的训练,并通过各项严格锻炼,包括体能训练及学术成绩测试合格,达至相等于中五程度,才可毕业。
随着香港教育制度的改革及中学学额增加,皇家警察少年训练学校于1990年3月完成它的光荣使命,正式关闭。办学其间,共有4,298位青年人得以在校完成训练。警察少年训练学校除了向青少年树立警队的正面形象,还向他们提供体能训练和学习机会。学员接受训练后,可选择投身任何一个纪律部队(包括警务处、海关、入境处、消防处及惩教署等)。此牌匾列出历届最优秀的少警学员,以作表扬。